前言
辛丑条约 即《辛丑议定书》,或《辛丑各国和约》。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辱国条约。1901年(光绪二十七年,辛丑年) 9月7日由清政府全权代表奕(匡力)、李鸿章与英、美、俄、德、日、奥、法、意、西、荷、比十一个国家的代表在北京签订。共十二款,附件十 九件。主要内容:(1)中国赔款银四亿五千万两,分三十九年还清,年息四厘,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,以海关税、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。(2) 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,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,中国人概不准居住。(3)拆毁大沽炮台及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,外国军队驻扎在北京和从北京至 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区。(4)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“与诸国仇敌”的各种组织,违者处死;各省官员对所属境内发生的“伤害诸国 人民”事件,必须立刻镇压,否则立即革职,永不叙用。(5)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,清政府概允商议,并改善 北河及黄浦两水道。(6)清政府承认“纵信”义和团的错误,向帝国主义各国“道歉”,惩罚擅敢得罪外国的官员,提升为帝国主义效劳的官员。 (7)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,班列六部之前。这个条约从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各方面都扩大和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,并表明清政府已 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。
整整一个世纪过去,打开尘封已久的历史,看到祖国苦难的过去,被她的屈辱和伤痛深深触动!百年前的中国的苦难是这样的触目惊心!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最悲哀的一段时期,让我们看到了珍贵的历史见证. 这些照片主要是外国人拍摄的。其中三分之一由亲身参与联军侵华的一位英国军人拍摄,并且是第一次面世。1996年英籍华人陈钧先生在英国伦敦佳士德拍卖行购得这些照片,遂转赠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。这些百年前的镜头,给人以历史的启示和教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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